第二章 開放政府聯絡人
「恭喜你,你是PO。」
「謝謝,但,PO 到底是什麼?」
「我只想要知道 PO 到底是什麼,到底要做什麼?然後,怎麼做?有什麼樣的工具可以協助我?」
— 蒙藏會 PO
2017 年 3 月 6 日,PO 制度正式開始運作,稱為「開放政府聯絡人」(Participation Officer,以下簡稱 PO ),被授權掌管所有有關開放政府與公民參與的人事物。而我們其實都知道,在這之前還有好一段時間的準備才能有今天稍有規律的 PO 制度局面:
- 2016 年 11 月 25 日 與資管處長討論 PDIS 開放政府連絡機制
- 2016 年 12 月 16 日 研商「開放政府政策目標與工作推動」會議
- 2016 年 12 月 27 日 確定 PO 名單
- 2017 年 1 月 18 日、20 日 開放政府專責聯絡人第一次工作坊、開放政府專責聯絡人第二次工作坊
- 2017 年 2 月 7 日 研商開放政府專責聯絡人例行運作機制
- 2017 年 2 月 10 日 Internal Join
- 2017 年 2 月 22 日 回應「配合勞基法修正,政府應取消國旅卡,恢復不休假獎金」PO工作坊
- 2017 年 3 月 6 日 開放政府 PO 月會
- 2017 年 3 月 17 日 第一案「公務人員組工會」
- 2017 年 3 月 24 日 第二案「車輛 ARTC」
- 2017 年 3 月 31 日 第三案「管理師 PMP」
PO 制度的推行是個全新的概念,在行政院內 32 個部會,各有一到三位 PO ,他們的第一步是跨部會協作、溝通,> 透過線上的聊天群組和週、月、季會,提出他們認為需要處理的議題,成為唐鳳向行政院長林全報告的內容。
「我的想法比較像是滴水穿石(指解決眼前問題)的想法,並不是要施力,(若是施力,)除了讓大家過勞、爆肝壞掉之外,絕對不會有別的下場。『盡可能不要施力』,至少這是我自己的人生哲學,但是在這樣的前提下,並不表示不做事,而是盡可能讓更適合、更專業,或者是更有位階的人來做事,也就是去找到那樣的連結。」
– 唐鳳